更新时间:2022.06.04
具体的流程如下:庭审前的准备:书记员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法官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休庭: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会宣布休庭,如果需要第二次开庭,法官会及时通知。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 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
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
行政案件当庭宣判判决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行政诉讼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用以确定第三人的具体方式包括: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来执行:如果是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来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由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制其履行
医疗事故诉讼的一审程序是: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3、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4、通知当事人开庭; 5、进行法庭调查,依法判决。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若符合条件,是可以负责行政诉讼判决后的执行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
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一)经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申请执行书
进行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到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