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7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规定,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行为人,在明知道对方是触犯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提供钱财、躲避场所等的方式,使得犯罪分子逃过司法机关的追踪,包庇犯罪分子。其中不要求犯罪分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从重处罚。
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该量刑标准为: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的标准: 1、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则应从重处相应刑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定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
包庇罪立案标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最新处罚标准: 1、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