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过失毁坏交通工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如果只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并未引起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在处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对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此罪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 1、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可以追究其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犯罪后果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刑事责任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属于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工具罪刑事责任的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判刑标准: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