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羁押期满后还不能终结的,公安机关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后还不能结案的,可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七个月;侦查终结后案件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该阶段一般持续一个月,案件情形复杂的最长可以延长至两个半月;检察院审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程序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宣判,特殊情况延长至半年。因此从检察院批准逮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两个月内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二至三个月内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具体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大概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提起公诉的,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在羁押期满以后仍然不能终结的刑事案件,可以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
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批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检察院批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检察院批捕以后要过多久才能到法院是不一定的,这中间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个阶段。一般公安机关侦查期为两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