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因工受伤的可享受下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级职工的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职工大会参加人数规定如下: 1、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 2、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
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
留用察看期间造成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规定没有区别,只是缴费办法不同。职工养老保险是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14%至20%之间,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下落不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负担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单位依法负担职工在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则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单位依法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
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线建设,指的是自1964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国中西部地区的13个省、自治区进行的一场以战备为指导思想的大规模国防、科技、工业和交通基本设施建设。
女职工产假待遇规定: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