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拒绝辩护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辩护人拒绝辩护情况有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之外,还可以委托一到二人作为辩护人,但自己辩护同样也需要有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
这几条规定的具体关系是:《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和第165条是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进一步说明;《最高法院解释》36条规定的是强制辩护。为了便于理解和讲解,下面列出这几条的具体内容。《刑事诉讼法》
《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拒绝辩护权,是指律师在特定条件下,
被告不请律师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委托辩护律师。是由被告人自行决定的。被告人可以自己进行辩护工作。但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等人的。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辩护
犯罪未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
装修合同纠纷的情况有以下几类: 1、装修单位没有履行完装修合同; 2、装修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 3、装修后的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4、施工中的噪声扰民; 5、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 6、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 7、装修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