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在我国股东的股权转让之后不要承担清算责任。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且股东的补充责任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产生,若股权已经转让,就不具备股东身份,也就无需承担清算责任。
自然人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权的个人,股东享有参加股东会、表决权、知情权、分红权等权利,当然也要承担股东的义务。自然人股东的法律责任主要包含两点: 一是自然人股东要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举个例子,比如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小明持有公司30%的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公司歇业未清算股东对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公司歇业时法人资格是依然存在的。
未清算应当先由股东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或者故意拖延清算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不清算,股东如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公司债务股东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一般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公司破产股东有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责任: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