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3
主债权逾期的,抵押人可以解押,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债权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提供的担保物种类性质不同,债权质押的担保物是权利,进行抵押的担保物是不动产或动产,债权质押与抵押的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也不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
当事人要在债权债务中设立抵押权的,可以协商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依法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抵押财产的名称、担保的范围等事项。
债权债务中的抵押物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
民法典规定主债权转让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也应当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其不能独立于主债权进行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可以解押的。 第一,抵押权消灭利于物尽其用,利于当事人保护。 第二,利于督促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物权法定原则。 第四,抵押权因不受保护无法实现,结果等同消灭。
债权债务抵消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种类、品质相同的;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两人互相负债时,各以债权作为债务清偿,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互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债务抵销的成立的条件: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抵销的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