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可以撤回。在申请撤回后,如果未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仍然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被人民法院驳回的,在申请的期限内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驳回执行申请,是指立案后发现申请人申请不符合执行申请条件,法院裁定对执行申请予以驳回的程序。
强制执行可以撤回,如果强制执行的申请人要撤回申请的,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递交到人民法院,申请人撤回申请之后,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对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法院会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诉之后,是可以撤回的,是否准许撤回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不可以撤诉。根据法律规定,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证明法院已经宣判了,当事人不可以再撤诉。
行政公益诉讼能强制执行。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生效的诉讼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不能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说明撤诉只能在宣判前进行,而强制执行时,已经是宣判后。要停止强制执行的,只能申请撤销。
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