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可以由公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股东对确定的认缴期限依法享有期限利益,若股东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由股东约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公司法》相关规定,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主要内容有:注册资本应当是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最长年限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具体的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现行公司法并未规定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 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以前注册资本是实行实缴制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1.一人公司,10万,不能分期交纳; 2.有限责任公司为3万,至少为3万,首期支付至少为20%,其他2年内交清; 3.股份有限公司为500万,至少为500万,首期支付至少为20%; 4.上市公司的种类很多,分为股票上市和债券上市,股份有限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取消了之前的数额限制,以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
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要求: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也就是说,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缴纳公司注册资本外,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足额出资,投资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纳足额出资;取消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