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权利质押的生效条件一般包括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了书面的质押合同;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等。《民法典》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
可质押的权利包括: 1、可转让的有效债权; 2、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3、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按照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与质权人及其代理人均视为质押合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提出专利权质
民法典规定要办理专利权的质押合同登记应当准备好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到相关的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专利权进行出质之后,不得进行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行使共有专利权的注意事项有: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当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和专利权在权利共享时没有本质区别,考虑到立法的协调,应当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推广应用的目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如下条款: 1、担保的范围和期限;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质押财产的质量等基本情况; 4、质押财产交付方式; 5、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 1、主体资格审查。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
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