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理赔不冲突。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赔付,意外伤害险属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赔付。二者并无冲突,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赔,要视情况确定。员工受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待遇根据不同项目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
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
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保局参保缴费,无需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基金中可以支付的费用有: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4、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标准主要是看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或者履行工作职责时造成的,以及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交的相关证据资料是否属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