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3、缴纳房款凭证; 4、若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的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
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
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电话查询:电话咨询:96319或1232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属拆迁置换房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若拆迁安置房有超出置换面积需部分购买的干部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不能超过购买部分房款额。 符合提取条件的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
提取公积金去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本人前往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至公积金联名的银行卡上,申请者可以使用该住房公积金。通常情况下,住房公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