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有下列情形合同是可以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基于恐惧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合同; 4、显示公平下订立的合同。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了可以撤销的合同情形,具体如下: 1、因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以胁迫手段的方式订立合同; 4、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民法
符合撤销条件即可撤销或者变更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手段、显示公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五种情形。
可撤销合同可以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可以变更、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允许当事人因法定事由申请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合同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可撤销变更合同的要件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2、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3、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4、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显失公平。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的合同等,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害的一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