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对违建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在六十日内出结果。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机关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可延长最多三十日以下。
申请行政复议60日过期。《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
违建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会在五日内答复。行政复议机关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决定。
行政复议什么时候答复要依据行政复议机关是否有权处理而定,如果有权处理的,应该在收到申请30天内作出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
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答复;如果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至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需要六十日。如果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如果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从知道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能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超过六十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方可以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