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
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
股东会决议小股东不签字的,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出席人有股东和公司高层管理,股东有投票权,其他人列席参与探讨建议。最后股东决策表决。80%通过,是可以执行决议进行贷款的。但是,如果办理贷款手续期间,有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
股东会权限: 1、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员的报告; 2、审查和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3、决定任免董事、监察人及审计员、清算人并确定其报酬; 4、决定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 5、许可董事从事竞业禁止的
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以下法律风险: 1、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2、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3、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信息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实际投资人。 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
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与显名股东承担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未依法成立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实际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
股东会决议在作出增加注册资本、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决议时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并不是按照人数进行表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