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监事可以参加股东会。如果监事是公司股东的,则同时也可以是公司股东会的成员之一。如果监事是职工监事或者是从外聘请的监事的,则将不能参加股东会。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
监事可以参加股东会。监事的职权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职权。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股东大会,但没有表决权,只是行使监督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组成人员,又称监察人,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的
监事可以参加股东会。监事的职权中,与股东会有关的职权包括: 1、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2、在董事会不履职时代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3、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
只要持有公司的股份,作为公司的持股股东,就可以进入股东大会。单计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就能作为股东大会的组成成员。特殊情况下要求三分之二以
隐名股东的确权:隐名股东可以直接向公司确权,申请确权应当提交和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和出资证明,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的,可以将实际股东进行变更。隐名股东股东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成立,由于隐名股东的
新股东,可能能入董事会。董事会可以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构成。如果董事会正在选举董事或者有人员空缺的,则新股东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能入董事会。
股东会监事可以参加,这是监事的权利。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隐名股东想要确权,可以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是指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
普通股民也能去股东大会,这是每个股民的权利。股东大会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应当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