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案件应当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收到刑事自诉状后,会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立案审理,并且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让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 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哪
自诉案件未被受理,可以提起上诉。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诉案件法院退卷后可以延期审理,但是也需要符合流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
查看自己被起诉案件的方法如下: 1、对于是否被起诉,如果与该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到法院申请查询; 2、法院在开庭前,也会向社会公告开庭时间、当事人等信息。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
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在收到起诉书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原告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2、提交被告主体资格证明,有委托律师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搜集证据,编写证据目录并装订; 3、准时出庭,如实阐述案情。 起诉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主要是: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危害程度
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处理为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
若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补充证据,补充后证据依然不足的,可以裁定驳回其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案件的程序如下: 1、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追诉时效内,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2、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需在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的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