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务如下: 1、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人民法院禁止进入的场所需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3、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4、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接受矫正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宽管: (1)连续普管6个月以上,期间日常行为季度考核平均得分80分以上的; (2)连续3次获得行政表扬的;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4)风险评估被评定为低度风险等级的。
社区矫正对象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被社区矫正的对象,应当解除社区矫正措施。
这个是由监督人写的,主要是写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思想活动情况或者加上自己对其的帮教情况,视情况而写吧,这个不需要太复杂,三言两语都行。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 (一)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和歧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二)申请社会救助、保险
社区矫正对象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被社区矫正的对象,应当解除社区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局及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
社区矫正的对象有以下四类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执行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如下: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