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有: 1、合同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 4、效力待定并非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的。 5、实质是无效合同。 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后果有: 1、合同未被追认的,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效力待定合同被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明确,需要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时期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处理方式是,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符,并非纯获利益的合同。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3、显示公平的合同;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
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1、无权代理行为,没有经过授权的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此种合同需要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2、未成年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智力情况的合同。此种合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