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事件中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造成污染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其具体数额应当根据鉴定机构的损害鉴定结果进行确定。《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污染环境侵权的责任应当由作出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人进行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由鉴定评估机构参照一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包括: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环境污染侵权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 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 2、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侵权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因此,环境侵权的侵害对象,更为广泛而复杂。 3、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
民法典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企业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2、造成了环境损害,影响了周边生活环境。多数案件表现为受污染地域、受害对象、受害的民事权益十分广泛。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民事侵权以致害行为与损害结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会有:行为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此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存在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事实;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或损害环境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实施了致害行为; 2、发生了损害结果; 3、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具体有: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第三人过错造成受害人污染损害,构成免责条件。 (三)其他免责条件。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