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对于犯下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是需要上报高级法院进行核准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我国刑法上不承认脑死亡。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死亡的标准是心脏、脉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脑死亡是医学界提出来的认定一个人死亡的标准,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采纳相关脑死亡的标准。
我国刑法中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例如,行为人故意杀人的,或者是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或者是行为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对于已经进行到死刑复核程序的刑事案件,对其进行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进行全面审
高级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后,应该将案件发回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根据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毒贩被执行死刑,孕妇贩毒不能适用死刑,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具体案件的量刑中,还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处理死刑缓期执行期满的犯罪分子方式如下: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注射后不能救活。死刑是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由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执行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死刑可以在刑场执行或者在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应示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一般是在法院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的方式有枪决或者注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现在已经改为由法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