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
不交保证金就不能取保候审。让去交保证金但是不去交的就算放出来了还是会被抓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交纳规定是: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能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能同时要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要交纳的数额,起点为一千元,一般在5000到一万元区间内。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应当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取保候审后交保证金的方式为: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携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银行去交纳,然后由银行开回执给取保候审的公安局。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除了回执,银行还要开一个类似存款的收据。
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办案机关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没有依法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求退还。
1、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相应的批准机关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可以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拨打电话投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唯一的目的。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给退的处理:可以向监察委、向人民检察院投诉解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遵守各项规定的,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办案机关就会退还保证金。如果办案机关没有依法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求退还。但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我国刑诉中对于取保候审人的相关规定的,则公安机关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