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一旦刑事立案就意味着刑事诉讼的开始,刑事立案是刑事案件的必经过程,其立案的主体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它主体无权立案。其意义就是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
符合以下条件的,成立打击报复证人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套路
打击报复证人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些权利是中国公民享有的重要民主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本罪侵权的对象仅限于证人。证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立案条件是: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情节恶劣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出于打击、报复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统计人员的行为; 3、行为情节达到恶劣标准。
若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一般意味着人民法院对其暂时作出了结案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在这类刑事案件中,和解是取得从轻处罚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案件已经交到检察院有二种情况:一是到了提请批捕的程序。如果被害人在这个阶段同意和解,并向检察院申请不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可以争取检察院不予逮捕,即不用羁押,但一
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侵害的客体只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