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债权申报,即可按照比例清偿自己的债权。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向管理人进行申报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还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企业破产后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的债权。
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需要提供债权的证明,比如合同等,还有是否有担保以及偿还的情况。申报债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破产申请的办理,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法院会核实债权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相关证据不足,或者证据缺乏真实性,那么,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证明债务人正确,或者是企业危机出现转机,企业有能力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但需要注意,
债权人破产了,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公司破产后,法律主体消灭,但是债务不一定清偿完毕,受益主体尚未拿到足够的报酬,如果仍有债权的,应该用以分配未实现的费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等费用后,
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是否需要申报,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债权人认为自己有共同利益债权的,应当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同利益债权的数额,以便在破产程序中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
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债权人认为其享有共益债权的,同样要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从而在破产程序中清偿。破产法对于普通债权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
破产后债务按以下顺序承担: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