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成不成功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书的内容。
动迁不合理能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动迁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该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在此应当注意《行政复议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如果其
动迁不合理能行政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提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对拆迁不服的,可以通过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当事人要在知道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拆迁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若行为人认为政府作出的动迁决定不合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动迁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该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
行政复议是关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救济方式,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政府会和被补偿人之间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书,对征地协议发生争议时,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可以行政复议的。
1、对房屋征收行为属于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期限为知道之日起60日内。如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协议双方是协商之后签订的,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
房屋拆迁行政复议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