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包括: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的;3、实际上并不计划订立合同,恶意与相对方磋商的;4、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出现的时间不相同。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出现在合同缔结的阶段,而违约责任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 2、两者的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其实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它的目的在于解决没有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 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此时的合同还未生效;后者则是合同已成立,因一方违反合同才会产生违约责任; 2、两者当事人约定不同,前者具有法定性,它是基于法律的直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针对的是双方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形,这时候双方当事人都能够解除合同。法定解除针对的是法律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时候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权利来解除合同。因此,严格意义上
有合同没有效力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两种类型。 具体表现: 没有经过同意,就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通知等各项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方的人身权、物权受到
合同无效,就意味着整份合同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也当然无效。但是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已经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没有必要返还的话,就可以通过折价补偿的方
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一般而言,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并不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如合同的仲裁、诉讼管辖条款。这是因为该部分条款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其无效后,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没有法律规定的,按照行业惯例履行。如管辖地约定无效后,按照法定管辖诉讼;货
合同无效之后,当事人并不能够主张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以下的责任: 1、如果对方已经取得了当事人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 2、如果没有办法返还、或者返还财产也
合同无效责任,处理的规定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包括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就是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中,拒绝履行、迟延履行、质量瑕疵也都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合同不成立与合同被确认无效,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情形,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首先,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已经订立了合同,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就根本不会涉及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也就不会涉及合同的生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