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劳动者的上下班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资条;如果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保,社保记录也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此外,如果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那么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没签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依法收集以下材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条;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单位的招聘登记表;以及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言等。
收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劳动合同遗失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登记表,报名表等这些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员工甚至还可以通过和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录音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材料并不只是书面劳动
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
没有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确定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劳动合同丢失证明劳动关系的方式如下: 1、可以通过找用人单位复印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 2、可以通过找用人单位出具就职证明,来证实劳动关系; 3、可以通过工资条证明劳动关系; 4、可以通过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劳动关系; 5、可以通过上下班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以以下方法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可以用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2、可以用职工的工作证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3、可以用填写的招聘登记表等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当与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