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如果夫或妻对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的,不用还。但如果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家庭共同经营等相关方面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同居期间一方因双方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的,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如果是一方因个人消费所借的债务,由该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
1、个人债务执行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是只能执行被执行人部分的财产。 2、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一定有义务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就有义务偿还;或者欠债一方去世了,然后其配偶继承了其遗产的,此时继承遗产的这一方也有义务对配偶的债务进行偿还。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
法院已判夫妻一方债务,可以执行拍卖共同房产,但是只能执行拍卖夫妻共同房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并且人民法院在执行时还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的配偶。
如果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则属于。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夫妻单方面债务的,不可以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单方面的债务只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不会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只会用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人民法院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执行的时候,才会
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独立行使,因而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夫妻一方欠债,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不能执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此时需要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