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首先,确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即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否合理、合法。自知道该行政行为起的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做好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等重要信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可以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满足以下条件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处理方式如下: 一、对于申请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对于决定受理的,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若行为人认为政府作出的动迁决定不合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动迁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该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
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
撤销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撤销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行政复议申请,应由行政复议机关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