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可以通过下列证明确认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通过下列凭证可以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工伤认定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伤害职工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即劳动关系存在的确认不应是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
1、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
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方法: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
具有多重劳动关系的一般后建立劳动关系属无效劳动关系,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非全日期工作的劳动者的多重劳动关系都是有效的。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自立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审结,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去法院起诉。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审理的直接对象,都是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两者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审查纠正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可能存在的错误。但是,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具体体现为:提起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可以通过考勤卡、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等举证确定劳动关系。同时在和用人单位日常交涉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录像,以证明劳动事实的发生。
鉴定劳动关系确认的依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等。
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通过以下证据认定: (1)用工单位按照其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凭证; (2)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工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5、同事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