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重组家庭的子女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
一般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这里面并未涉及到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因此,孙子并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那么在法定方式下分配遗产的时候,自然孙子就没有继承的资格。
没有子女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侄子没有继承的权利,除非被继承人遗嘱指定侄子继承,或者与侄子之间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否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不包括侄子。
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下的继子女可能是具有继承权的,其虽然未成年,但是如果该继子女与被继承人是具有扶养关系的,此时未成年继子女具有法定继承权。如果其未处理扶养关系的,就不具有继承权。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国家、组织以及其他公民;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
再婚家庭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若是继父母立有遗嘱,且遗嘱中没有指定继子女为继承人的,则继子女不能继承财产。
继子女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
无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