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应写明转让方与承接方信息条款、转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
不可以分包。基础工程是主体工程,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 《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2)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3)除清包工及
土建工程中非主体结构的工程能专业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
建筑物致害责任谁担责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建筑物或者是构筑物因为发生坍塌等现象,致使过往行人造成损害,除非是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可以产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工程质量责任主要是指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采无过错原则,即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则采过错
限制工程分包的条件是: 1、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意思,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且表示真实; 2、分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3、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允许分包。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案由: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大类,具体来说,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
第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第二、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三、除合同约定,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第四、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