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本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淫乱行为一般具备如下特征: (1)须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构成聚众淫乱罪,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果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
(一)从定义上看,聚众淫乱罪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进行淫乱活动; (二)从构成上看,三人需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同时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同时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成年人十四周岁以下聚众斗殴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其监护人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没有造成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后果的不负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聚众淫乱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是公共秩序; 4、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表现为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实施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
犯罪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