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北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且本人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借款申
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如下: 一、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1、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并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3、离退休的人员在离退休前曾经缴存
1.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提供有效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4.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
北京市国管公积金提取如下法定情形的可以进行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有以下几个特点: 1、款项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缴存超11年,才可贷120万。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2、“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二套最高贷款额度降至60万。从9月17日开始,北京公积金个人
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属于认房又认货的政策,是需要看名下是否有无房,还需要看全国范围内个人的住房贷款记录。如果说在本地没有住房,就需要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不是属于首套房就需要按照第二套房子办理,如果有两套房子以上的那么就不能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
住房公积金是指,一种用在住房上的社会福利。主要是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型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主要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公积金不是员工随随便便就能提取出来使用的,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员工才能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北京市用人单位的员工如果满足: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