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赠与中的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区别,区别在于法律依据不同,适用的条件不同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不可以。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放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且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仍要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撤销权不能撤销遗嘱。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分别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其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
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区别是:破产债权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或根本不履行。普通债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3、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
民法典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合同的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 1、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合同的权利; 2、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
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
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的关系为:破产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