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主要有以下区别: 1.成立前提不同。债权撤销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撤销权。 2.权利主体不同。债权撤销由债权人自己决定,并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 2、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罢诉权,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点: 1、法律制度:属于债的保全措施 2、作用: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以谁的名义起诉:债权人自己的名义 不同点: 1、目的不同代位; 2、构成要件不同代位; 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代位不同
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客观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4、诉讼时效不同,代位
破产撤销权与民法撤销权的关系为:破产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在以下几处: (1)法定条件不同。合同撤销是,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合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 (2)解决途径不同。合同撤销的权限在法院,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撤销权是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行使,解除权是自身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
撤销权和解除权分别对应合同的撤销和合同的解除。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订立的合同,合同权利受损害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合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属性不一样。具体而言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但是代位权和撤销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1、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