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也就是说,一般在注销之后,债务就会得到清算。
子公司破产其债务清偿办法: 1、以子公司自己的财产独立清偿债务,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2、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清算重组债务应当在清算后按照比例清偿债权人,公司清算由债务清算组对债权进行核实。公告债权人在四十五日内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公告和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为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在自主清算的过程,如果发现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必须停止自主清算,进入破产程序,否则不足以保障债权人的平等权益。
清算后公司应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2、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后,在偿还债务之前,应首先从公司财产中除去破产的费用,然后再用剩余的财产来偿还其债务。 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费用时,可以按比例进行支付破产费用。 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和养老金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债权人对下落不明债务人的追债对策如下: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不到三年的: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三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
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请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所欠债务。也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依法享有起诉权利,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有: 1.权利人对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向管理人行使的取回权; 2.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破产时引发的取回权; 3.其他情况下取回权的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
公司债务清算流程具体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