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河南抢夺罪,按照以下标准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
抢夺罪在江苏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西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湖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为:抢夺公私财物一千元或者二千元的,即可立案。 关于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我省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一、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贫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抢夺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立案标准金额:抢夺一千至三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抢夺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八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巨大”,抢夺金额达到二十万至四十万之间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海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湖南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1、抢夺价值人民币2000元为“数额较大”; 2、抢夺骗价值人民币4万元为“数额巨大”; 3、抢夺价值人民币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