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犯罪。一般包括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等情形,一般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主要表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方式可以是通过书籍、图片、音频、视频,而淫秽物品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有严重损害的,国家会严厉打击这方面的犯罪。网络传播黄色物品属于犯罪行为,就算没有谋取利益,如果情节足够的严重,也会构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牟利,会构成传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只是单纯的个人观看淫秽物品是不会触犯法律的,但如组织他人观看淫秽物品、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那就是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购买淫秽物品行为的不构成犯罪,属于社会道德范畴,应对其进行教育劝说。
不犯法,但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购买黄色光盘行为的不构成犯罪,属于社会道德范畴,应对其进行教育劝说。但是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
淫秽物品一般指色情物品,是指以文字、语言等为载体,描绘或表现裸体、性器官、性交行为等与性有关的形象,通过视觉、听觉等使观赏者产生性兴趣、性兴奋、性欲望的产品。 淫秽物品包括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
自己看淫秽物品不违法。如果公民在点击查阅黄色信息时,并无复制、传播做法,只是自我“欣赏”的话,则完全是个人做法,与他人无关,无公共危害。更与社会无关,不应认定为违法。如果传播了可能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
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属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
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淫秽物品。《刑法》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判断一部作品是否淫秽物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