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 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 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量刑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量刑要素又有法定从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最多只能减一半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后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确有悔罪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
一般自首减刑幅度是: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减轻处罚幅度是: 1、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 2、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3、虽然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新刑法立功减刑幅度是: 1、罪犯判处死缓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罪犯判处无期徒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立功减刑的幅度是:减半无期徒刑,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后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确有悔改和重大立功表现的
一般立功后的减刑幅度为: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后的减刑幅度为: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