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有以下内容:当事人依照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立担保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视为生效;反担保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质押;以公益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
重婚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有: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可以以重婚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由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指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家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行为。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
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 1.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2.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
司法解释效力规定:司法解释属有效解释,具有普遍司法效力,其对案件及案件当事人具有客观实在的拘束力,对于案件以外的人及其行为和事件具有巨大的影响。
农民的自建房虽然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却是集体所有,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 1、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 2、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农村自建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房屋买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5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
1.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者的资格问题;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问题;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5.关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建房问题;6.关于商品房的预售问题;7.关于预售商品房的转让问题;8.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在效力上属无效行为,出租人既可起诉要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亦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归于终止,善意的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 2、房屋的位置、面积、性质、配套设施等具体情况; 3、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期限、交付时间等; 4、权利担保条款;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