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未进行结婚登记,即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购买房屋,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即按份共有处理。若双方并未对讼争房产的份额作出约定,应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对该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房屋出资情况,可以判归一方所有,
《民法典》规定婚后买房子,若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婚前买房的归属: 1、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
该房产为个人财产,若涉及婚后共同还贷,另议。
该房应属女方个人财产。但有一个情况须注意,男方去世后,必然产生继承关系,如果对继承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情况下,该购房行为会使其它继承人认为女方购买的房屋是在转移遗产,至少有这个嫌疑。其它继承人会认为女方
1.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2.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
一、《》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因此所说的情形,购买的房应算是。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根据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以及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的房产;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子女购置的,同时不动
首先,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进行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就已经离婚。 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原则上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即使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的财产,房子依然是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但出资方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