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劳务派遣不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存在三方当事人,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并且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是有区别的。
劳务派遣有年终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劳务派遣工应当享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工辞职没有条件限制,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条件限制或劳务派遣单位的批准许可。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辞职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派遣工要提前三十天,将辞职事宜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
原则上来说,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承担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若是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工伤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向被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派遣公司符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的,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比如怀孕女工辞退,这属于违法解除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派遣公司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责令其改正,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劳务派遣公司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派遣公司名为派遣,但其与被派遣的员工实际仍为劳动合同关系,尽管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工作,也应当按时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
被派遣劳动者因下列两种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 (1)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被派遣劳动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