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准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可以由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对象被侵害、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让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而对于离婚案件也有特殊的规定,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
离婚案件,通常通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被告在哪个住,就去哪起诉。实践当中,双方的居住情况又比较复杂,总结一下,具体有以下几种最常见的情况: 1、如果被告近一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那就去户籍地起诉; 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
一般正常情况下,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但也有以下两种情形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
离婚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法律规定四种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