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中应按照以下法律原则分割遗产:遗嘱优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平等均分原则;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原则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施工单位是:投标人、承包人、专给人修房子的人、修好了参加验收并找建设单位结账的人。相当于要钱干活的人。建设单位是:招标人、发包人、想请人修房子的人、修好了参加验收并办理产权后使用的人。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收钱干活的。建设单位是
代位继承人少分遗产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有扶养能力也有扶养条件,但是不尽扶养义务,那么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配遗产时,应让代位继承人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因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上述情形又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转继承中包含有代位继承。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表明转继承中不可以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健在的所有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他的合法继承人取得,此时发生了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代位继承中能继承拆迁补偿款,能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的有: 1、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2、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
不可以。 因为代位继承要求被代位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去世者没有签署遗嘱,也无子女时,则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代位继承。
孙女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