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
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所谓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是不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代位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不能直接说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代位继承应当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
因为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属于两种不同的继承制度。遗嘱继承是自然人通过亲自书写书面遗嘱,对自己生前遗留所有财产进行自主分配的继承方式,属于自然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典型的继承方式,法律当然首先尊重自然人自己的意思表示从而优先适用。而代位继承
养子可以代为继承,但是养子继子没有形成法定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等继承。有协商的也可以不均等。并且继承时,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和尽了主要抚养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这样分财产: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适当多分得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
遗产的继承分配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