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人当场放弃遗产的后面不可以要求继承了。放弃遗产,是一种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就有法律效力,后面是不可以要求继承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不可能出现在遗嘱继承中,因为被继承人不会将财产分配给一个已经去世了的人。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是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的。 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所以在遗嘱继承当中不适用。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遗嘱会因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因此不发生代位继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
代位继承人不是一定一定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一定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特征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
代位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有: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不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子女能成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被继承人的子女与继承人形成法定支持关系时,继承人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如果双方没有形成法定支持关系,继承人就不能成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