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共包括: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规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犯罪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活动的单位。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应这样定罪处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或者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应这样量刑: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从而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