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小区业主承担补偿责任,小区业主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而免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小区业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高空坠物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然要承担责任。 当事人双方对
小区高空抛物的责任应该由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责任承担的方式,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补偿,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补偿的责任范围应当依照每一个人的经济状况适当确定。能够证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出租房高空坠物租客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出租房本身原因的可向房东追偿。 但是,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是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负担任何责任。 不过,房东不得对抗受害方的清偿请求,就是如果被砸的人向房东索取医疗费,
大风高空坠物随意停车被损害的,如果车辆不是正常停放在停车位,那么车主也有一定过错,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由于高空物体坠落属于车损险的范畴,可通过保险公司寻找责任方进行理赔。如果找不到责任方,按照规定,保险公司赔付损失的70%。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
高空坠物伤了人,能找到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行为人来赔偿;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的,由可能产生致害行为的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对被侵权人进行补充赔偿。
对工作物造成损害的行为有两种: 一、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造成损害的行为,是指在土地以上人工建造的房屋和其他设施因设置或者保管不足而倒塌、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建筑物上悬挂物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是
如果因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损,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但是如果无法找到侵权人的,则由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如果未尽到保障义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损的承担主体是侵权人。但是如果无法找到侵权人的,则由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如果未尽到保障义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